主角叫许时溪沈闻宋芸的是《何时再逢君》,本的作者是芋泥奶酪球最新写的,书中人物感情描写生动形象,主要讲述了: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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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公馆的家宴上,伯母拉着我让我坐在她身侧,转头想去寻沈闻,却见他竟跑到表亲的席面上,把已经落座的宋芸叫回了主桌,一时间脸色分外难看。
我垂下眼睫,只当作没看到,默默端起茶壶给伯父伯母添茶。
菜还没吃上两口,沈家伯母便撂下筷子,冷冷地同沈闻说:「你和蓁蓁的婚事将近,家里住个未婚女郎,怕是不妥吧。」
沈闻慢腾腾地夹菜,不以为意地回:「阿芸被马老先生邀来复旦教书,她在沪市没有住处,暂时要在公馆小住。」
沈家伯父捻了捻胡须,开口:「既如此,不若我给她在学校周围租一处公寓,一个人自在,也更方便些。」
沈闻皱眉,沉声说:「阿芸初来沪市,人生地不熟的,一个人住总不是待客之道。」
「况且我和蓁蓁的婚事......」
他望了望沈家伯母身旁的我,止住了话头,没有把话说完。
「现在讲究自由民主,哪有那么多封建的忌讳。」
沈家伯母气白了脸,嘴里连声念叨:「早知当初就不该让你留洋,净学了些洋人的风气回来,把老祖宗的礼法都忘了!」
沈闻见伯母动怒,场面难以收拾,转头朝我投来求助的目光。
我连忙笑着打圆场:「伯母,待客之礼也是老祖宗的礼法嘛,左不过是在家里小住一段时日,不碍什么事儿的。」
沈家伯母握了握我的手,勉强点头应了,随后厉声嘱托沈闻:「当初你坚持留洋,让蓁蓁白等你这么多年,受尽非议。」
「过两日便是蓁蓁的生日了,正巧你已归国,到时候以未婚夫婿的身份出席蓁蓁的生日宴,也好打打那些所谓大家闺秀的嘴脸。」
沈闻转头,深深地望了眼我,眼中尽是我看不懂的情愫,没有应声。
我和沈闻是青梅竹马。
树深时见鹿,溪午不闻钟。
他叫沈闻,我叫许时溪。
沈家和许家世代交好,一个经商,一个从戎。
我尚在襁褓中时,沈家伯父就已经和父亲定下了娃娃亲。
我幼时体弱,易染风寒,明明是爱蹦蹦跳跳的年纪,却只能整日被拘在家中。
沈闻那时还是个小皮猴,三天两头地翻墙来找我,瞧见我时,大多在喝大夫开的补药。
我见他来了,两眼放光,像见到老鼠的猫,直把药碗推到他跟前。
这些补药也不知是从哪儿寻的药材,明明没放黄连,却苦的人直皱眉头。
自从上次被母亲发现我把药倒进花盆之后,庭院就变得空荡的很。
沈闻艰难地咽了下嗓子,盯着药碗直皱眉头,端起碗时手都在颤抖,却还是拧着鼻子把药都饮尽了。
每次喝完他都会边吐舌头,边警告我:「许蓁蓁,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喝药了!」
可等下次到看到我皱起小脸的痛苦模样,又会忍不住心软帮我。
那一碗碗苦药,没进我肚子,反倒是被沈闻日日喝了个半饱。
我无忧无虑的日子约莫会停留在五岁,如果没有沈闻。
那日,母亲把我唤去前厅。
她抽出长长的布条,看着我,叹了口气,随即便开始为我缠足。
感受着脚趾的剧痛,我撕心裂肺地喊:「母亲,我好疼,我好疼。」
母亲默默垂泪,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减慢分毫。
我感受着筋骨拉扯的疼痛,只觉眼前的世界都是灰蒙蒙的。
「别缠了,伯母,别缠了!」
是沈闻,他又不听话,翻墙来找我了。
沈闻紧紧攥着母亲手里的布条,极力阻止她的动作。
母亲竖眉斥他:「快放手,还有没有规矩,丫头不缠足是会被人家笑的。」
沈闻的声音里也带了哭腔,他嚷着:「有我保护蓁蓁,谁会笑她。」
这样闹了几日,恰逢父亲带兵回沪驻扎,父亲心疼我体弱,且与沈家早定了婚约,便做主不让我缠足。
这份恩情,我一直牢记心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