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李大山老灰的《我,荒野淘金客,开局日收破千笔趣阁》,是作者“发癫食人花”的作品,主要讲述了:...
也好在两人来的是清吧,除了没有五花八门的灯管和让人脑仁疼的死亡摇滚,酒吧里面还提供食物。
虽然都是一些简单的小吃,比如鸡米花,薯条之类的。
都是现做的,味道还不错,虽然谈不上什么大餐,但填饱肚子还是没有问题的。
“好,这些哥。”
看着李大山推到自己面前的零食,安娜也没有拒绝。
有一说一,刚才那一杯酒下去,少说有个三两左右,的确是有些难顶。
到现在还感觉胃里面有些火辣辣的,听人劝,吃饱饭,还是先乖乖吃点东西,垫垫肚子再喝吧。
“哥,咱们以后就准备继续干淘金吗?”
几杯酒下肚,两人之间的话题,不知不觉的多了起来。
都是年轻人,特别是安娜,几乎才刚成年,就进了部队,和外界社会基本上没有什么接触。
这一下子出来了,之前在荒野里面,和李大山淘金的时候还好说。
天苍苍,野茫茫,四周都没什么人,就她和李大山,没觉着有什么。
但今天来到这珀斯城,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城市,安娜却突然感觉自己好像落伍了很多。
不少东西自己甚至都不认识了!
一时间忍不住对自己的未来有着迷茫起来。
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吧,反正我是绝对不想再回到当初在快餐店工作服的生活了。”
“一成不变的日子,少的可怜的薪水,那不叫生活,那只能说是活着!”
“哪里像现在,自由,虽然收入不一定稳定,但我有信心,一定不会比当初打工的时候来的少。”
“想去哪儿去哪儿,想工作就去工作,哪怕做一名敬业的淘金人,每年也有半年的休息时间。”
“所以……以后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我应该会选择在西部找一个不错的小城镇,在乡下买一栋属于自己的小房子。”
“最好是带院子的那种,你知道的,我还有老灰呢,要是没有一个足够大的院子,或者是生活在城市里,养着它可不方便。”
“当然了,就眼下我手边这点钱,如果想要在类似于珀斯这样的城市里面落脚,估计连个七八十平的两居室都买不起。”
“而且我本身也不太喜欢大城市的生活,节奏太快,太压抑,还是乡镇上比较适合我。”
和安娜的迷茫不同,李大山对于自己的未来已经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划。
像最近这段时间这样夸张的小伙,一辈子能有个一两次,就已经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事情。
李大山可不指望自己的运气一直都这么好,隔三差五的就能遇到这样的大收获。
不过有着老灰这个帮手的存在,每年收获个五六万,甚至是七八万的澳元,李大山还是有信心的。
这样的收入虽然在大城市里面可能不算什么,但是如果选择生活在乡下,哪怕以后成家立业了,有家庭要养活。
这笔钱也绝对够自己一家人生活,而且相对过的比较滋润。
“在乡下买房子?”
听到李大山的话,安娜也不自觉的开始向往起来,和李大山一样,也不太喜欢大城市的生活,太压抑。
甚至,哪怕在乡下,安娜也不太喜欢住在城镇区域,最好是偏僻一点,有着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。
也不需要太大,有个十来英亩就好,有着属于自己独立的一片小天地。
最好再养点猫猫狗狗之类的小宠物,那日子……一定安逸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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