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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来,林寻表现得异常优异。

各种家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,和她相处的距离感也把握得十分恰当。

就连她的长期贫血,在林寻的细心照顾下也已经多年没有发作了。

在一起生活这么久,她早已经习惯了林寻的存在。

突然得知林寻将不久于人世,还要捐献自己的身体,她感觉很不舒服。

更让安妙汐难受的是,林寻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。

两人相处五年,虽然没有男女感情,但朋友的关系还是有的吧?

难不成在他的心中只是把自己当作单纯的一个雇主吗?

别以为你不跟我说,我就不知道了!

安妙汐沉思片刻,拿出手机拨起了电话。

“陈院长,我是安妙汐,能帮我查一下海浦市内一个名叫林寻的病人吗?”

“我想要他的详细情况,麻烦您了。”

“安总客气了,举手之劳而已,上次您给我们医院捐献大楼,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。”

“我查到之后就马上联系你。”

“......”

一段时间过去。

林寻下半身系着围裙,手上端着两盘菜走出厨房。

“安总,可以准备吃饭了,我去盛汤。”

安妙汐回过神来,看向林寻。

脸色略显苍白,似乎身材都消瘦了一些。

但他阳光温和的性格未改变过,对她永远都带着尊敬灿烂的笑。

桌子上。

红烧牛肉,炒猪肝、清炒菠菜配上一碗红豆排骨汤。

因为安妙汐贫血,林寻所有的菜品都是为她特意做的。

“安总,您慢慢吃,我先回房间了,有事情再叫我。”

林寻很清楚自己的身份,五年来,从来不敢上桌和安妙汐一起吃饭。

每次都是等她吃完之后,他自己再吃。

“站住!上桌一起吃吧,我有事情问你。”

“上桌就不必了,安总您有事情就说吧,我站在旁边就好。”

五年前,签订合同的时候,安妙汐说的话他一直都在心中谨记。

“记住自己的身份”、“不要幻想不切实际的事情”、“你我只是雇佣关系”。

“我让你上桌你就上桌!”

安妙汐柳眉轻皱,语气已然带着一丝怒意。

“好吧。”

秉着雇主就是上帝的原则,林寻只得点点头。

特意挑了桌对面比较远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,但他并没有动筷。

“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?”

安妙汐盯着碗中的红豆汤,拿起汤勺喝了一口。

闻言林寻一愣,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。

想了想又释然了,她这句话无非就是再次警告他不要有非分之想,两人并不是真正男女朋友。

况且她的白月光即将回国,估计想以此开口好让自己识趣离开。

“安总,请您放心,我一直谨记着雇佣关系,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。”

说完又小心的看了看安妙汐的脸色,又紧接着补充道。

“我最近还没有找到房子,如果安总要我现在就走的话也行,我可以先住我朋友那里。”

这样说应该万无一失了吧?

“我有说让你走吗?”

安妙汐脱俗的脸上生出一丝不耐烦,清澈的眼睛中带着冰冷的寒意。

“您的白月光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吗?我在这不好的吧...”

“对不起,昨天晚上不小心听到了您通电话的内容...”

林寻低下头。

在这栋别墅,安妙汐一直为她的白月光留了一个单独的房间。

里面保存着两人所有相关的物品。

林寻经常能够看到安妙汐进入那个屋子,一待就是几个小时。

出来的时候眼眶总是红红的。

刚来的时候,林寻第一次打扫房间,不小心进到了那个白月光的房间。

仅仅几秒钟,安妙汐仿佛发狂似的将林寻推了出去,并严声呵斥。

那也是安妙汐唯一一次对着林寻发火。

声称林寻要是再进入到这个房间,那她将会辞退林寻。

从那时起,林寻才明白那个白月光在安妙汐心中的地位究竟有多高。

关于他的一切东西都是其他人不能染指的。

现在白月光即将回国,他这个替代品是时候退场了。

对于这位白月光,林寻也有所耳闻。

他和安妙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,两人一起长大。

比起两人相处的漫长时光,林寻算不得什么。

“那不关你的事!合同约定多久就是多久,到期之后我不会多说什么,除非你想违约。”

看着安妙汐冰冷的眼神,林寻心中一颤。

违约的话,赔偿金额将会是支付佣金的十倍。

这是个天文数字,他是万万赔付不起的。

不过仔细想想也对,安妙汐自然不想当那个违约的人。

“我明白了,我会遵守合同的,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房间了,不打扰您吃饭了。”

说完林寻站起身,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。

看着林寻的背影,安妙汐紧紧咬了咬嘴唇,心中顿生无名之火。

自己明明是在关心他,他怎么一副不想跟自己多说话的样子?

“不吃了!你吃吧!”

安妙汐啪嗒一下将筷子狠狠拍在桌子上。

随后转身上楼。

坏了!

林寻暗叫不妙,肯定是自己偷听她的通话导致她不满了。

合同上可是有白纸黑字写了的,林寻不得侵犯安妙汐的隐私,否则安妙汐有权利辞退他。

不过这不是我自己想听啊,谁叫她在大厅打电话呢?

本来他自己的房间就离大厅很近,这也怪不得他啊。

林寻内心叫苦。

不管了,辞退就辞退吧,反正迟早都要离开的。

桌子上面的菜几乎都没怎么动,林寻将菜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冰箱。

他自己又泡了一包面。

他并不和安妙汐吃一样的东西。

毕竟林寻自己没有什么怪癖,没有吃别人剩菜的习惯。

吃完面后,林寻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研究歌曲配词。

白天,他在一家娱乐公司上班,主要负责给主歌手伴唱,也会帮歌曲填词。

上班的事情并不违反合同,这样在外人看起来也更加逼真。

看着桌子上面的一大堆草稿纸和乐谱,林寻无奈的笑了笑。

随后走到桌子面前坐了下来,看着窗口吊着的千纸鹤呆呆凝望。

“茶茶,对不起,最终我还是没有成为知名的歌手。”

“可能我很快也要来见你了...”

“在那边,我再唱歌给你听吧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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